如果年满50周岁,公司提前一个月要求签离职申请,而之前的合同书还没到期,请问?

你好,请问我已年满50周岁,公司提前一个月要求我签了离职申请,因为在2019年1月31日公司给我签过一个两年的合同书。我不想离开公司,请问这个合同书不作数了吗?

这个不是合同不作数,而是公司想解雇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中第三款,公司可以跟劳动者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公司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不想离开公司,不要签离职申请,如果签了,被视为你主动离职的话,上面说的经济补偿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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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0
公司要求你签离职申请是不合理的,年满50岁不是他们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如果你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他们正确的做法是继续履行合同,在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你在离职申请上签字了,那也无力回天了,除非你还没签字,没签字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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