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贵州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解析:

10月1日至15日进行公示的《 北京 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提出,将在“十一五”期间,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保障范围,探索构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层住房保障体系。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并探索建立政府回购式的“内循环”流转模式。 经济适用房 五年内建21万套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而在2008年之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力争完成800万平方米,约11万套。 对于 经济适用房 的规范发展问题,该规划提出将加强建设、销售、流转全过程管理,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切实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 建设环节上,将界定并严格审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均在90平方米以下;销售环节上,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流转环节上,将探索建立“内循环”的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 廉租房 扩大保障范围 规划提出,将“低保残疾家庭、 拆迁 中的低保家庭、困难国企住房困难的老职工、国企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纳入廉租住房政策的保障范围;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扩大到 最低工资 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住房困难标准扩大至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在2006年9月之后, 北京 新审批住房建设规模约2500万平方米,包括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20万平方米,约4000套。 规划提出,将按照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 廉租房 财政预算资金来源,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城镇人均住房30平米 规划还提出,到2010年,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左右,2020年要达到35平方米左右。 “十一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约90万套。限套型、限房价 商品房 今年将展开试点,并将在动态监测居民收入、房价和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从总量上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此外,将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优先利用存量用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原则上存量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比例应达到40%以上;加大对闲置用地的处置力度,依法收回 土地使用权 的居住用地主要用于安排中小套型住房建设。 目前北京已确定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用于危改项目和协议出让遗留项目居住用地共约80平方公里,其中安排36平方公里作为今明两年新审批居住用地,其他用地按照年度规模逐年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