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的“曾”念ceng,曾在这里是曾经的意思。曾用名的意思就是:曾经使用过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词。曾用名读音:céng yòng míng。
曾拼音zēng céng
曾zēng
1、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曾祖父。曾孙。
2、古同“增”,增加。
3、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姓。
其他字义
曾céng
1、尝,表示从前经历过:曾经;未曾;何曾;曾几何时。
2、古同“层”,重(chǒng )。
相关组词:
1.曾经[céng jīng]
(副)表示从前有过某种行为或情况:他~说过这件事。
2.未曾[wèi céng]
(副)不曾;没有:~听说过此事。
3.不曾[bù céng]
没有,从来就没有;一生不曾见过这种人。
4.曾掖[zēng yè]
深宫,指掖庭。
5.曾颊[zēng jiá]
面容丰满,颊肉若重颐。曾,通“层”。
曾用名念ceng,曾是曾经的意思。
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变更姓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户口簿上面曾用名是记载公民名字更改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无法申请去掉的,公民相关的名字更改记录是会保留在公民户口簿以及户籍系统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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