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管子女离异后归父母哪一方,都属于父母亲生子女,并不影响其继承权利。
中国法律规定,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顺位之一,不管婚生,非婚生或是其他情况,只要在同一顺位下,都拥有同样的权利,即如果说父母离异,女儿归母亲,女儿依然可以享有继承权利,如果父亲之后再婚生子,那么女儿与其再婚后生育的孩子一样,拥有公平权利,在没有特殊约定情况下,两者应该均分遗产。
1、继承权上男女平等。
中国老一辈思想大多重男轻女,尤其是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在家庭中基本没有话语权,更不要说继承权,甚至有句古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女性地位。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倡导男女平等,这个平等表现在方方面面,而继承权就是其中一项,法律规定女子与男子一样有同等继承地位,不受性别限制。
2、继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遗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因为各种原因,有可能会收养孩子,在收养孩子前后,可能也有自己的亲生子女,这时候就会有网友问,继子女与亲生子女是否有一样的权利,面对这种情况,笔者想说,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继子女和养父母有明确合法的收养手续,且在养父母去世前,双方并没有解除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受的权利一致,遗产需要均分,当然如果养父母有遗嘱的则另当别论。
3、遗产继承时效性。
继承遗产者在获悉遗嘱后的两个月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决定,如果说到期继承者没有作出任何表示,则在法律层面上,会被视为放弃继承遗赠权利,当然如果继承者发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也需要在两年内,提出诉讼。这个时间是按照获悉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日开始计算,但如果继承开始之日后超过20年,才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那么只能私下协商,法院将不再受理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