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临时工离职需要提前几天提出?

如题所述

(1)员工辞职,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提前1个月向其分厂车间主管提出辞职请求,并报人事部审批,审批期间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2)辞职员工本人必须认真写明《辞职申请》,详细说明申请辞职的原因和事由,并将《辞职申请》交车间主任签字审核。

  (3)由辞职劳务派遣工的主管领导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及时给人事部审核。辞职员工的主管领导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4)办公室主任必须在本厂劳务工的《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统一报给劳务公司办公室,由劳务公司签署意见,在7天内补齐人员。

  (5)劳务派遣公司将派遣工《辞职申请书》送人力资源部签字备案。

  (6)在获准辞职前,劳务派遣工须将工作交接清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劳务公司安排补员,厂(部)应安排新进人员接替其工作。

  (7)待辞职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书》且获批之日起满1月后,在分厂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中有关事项办理离职手续。

  (8)在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前,辞职劳务派遣工本人需主动向其主管领导索要“交接完毕证明”。由辞职员工主管领导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员工工作已交接,并已移交他人接替其工作,并签字或盖章。

  (9)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劳务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二、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注意事项

  (1)派遣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劝退、除名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 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2)劳务派遣工因故辞职(自动离职、辞职)的,需年满两年后方可再次入厂;劝退、 除名的不再录用。

  (3)劳务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扣取劳务派遣用工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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