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个税申报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应当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当主动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工资数的证据: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对公司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的电话录音录像资料、下次发工资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纳税人在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分期预缴。
(二)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由纳税人按月或按季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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