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县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

如题所述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一项关于市、县行政审批权集中改革的关键措施。首先,政府致力于提升政务大厅的功能,要求各级政府建立集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监督咨询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确保所有审批流程能在一站式窗口完成。


在审批模式上,各市(州)、县(市、区)的相关部门需要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作为政府内部机构,集中办公。同时,确保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和转移行政审批职能,优化内部结构,县(市、区)政府尤其要借此机会强化行政管理体系,提高效率。


在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面,各地需严格清理,取消不必要的项目,下放权限,并公开所有保留和收费项目。同时,政府要积极承接并纳入政务大厅处理省政府下放的审批权限,法制部门将进行法理审核,确保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优化审批流程,提高透明度。


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配套规章制度的完善至关重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监督政务大厅的运作,制定规范化、制度化的规定,规范审批程序,保障公平、公正、便利的服务环境。


此外,强化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政府监察部门将进行效能监察,重点关注审批公开性、服务质量及效率,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审批权的正确行使。随着权力的集中,还需探索建立更科学的权力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扩展资料

吉政发[2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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