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讨论内容涉及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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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强调,我国国昌亮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宏山指出,公报中提出的十三个“显著优势”是对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经验的系统总结。
涵盖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生制度、人才制度、军事制度、外交制度等多个领域,这些制度的形成凝聚了全党智慧,经受了历史和时代的检验,是支撑中国之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制度支撑。
国家治理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制度安排,需要通过顶层设计,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协同运作能力,确保各项制度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樊鹏表示,十三个“显著优势”所对应的制度是中国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基,是行之有效的“好制度”。
这次全会基于历史经验和发展全局的需要,对制度的主要构成及其优势进行了全面综合深刻的总结。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乱敏制度体系;有利于更进一步使人民坚定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努力维护好这些制度;有利于更好完善好、利用好这些制度,勇于争先、担当作为,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这十三个方面的制度反映了我们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各个方耐陪宽面的制度创新成果,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洪向华谈到,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完成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各项目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毫不动摇把这十三个方面的制度优势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