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超过15天扣年终奖吗

如题所述

病假超过15天扣年终奖。
同时还规定,年终奖金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如果累计请病假、事假超过15天,则需要在计算12个月总绩效时扣减一个月。法律对于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年终奖是公司的一种福利,劳动法并没有强制要求每个公司都应当支付员工年终奖。
但是《劳动法》有规定病假达到一定时间不能要求年休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二)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女职工休产假有没有年终奖
1、不会影响年终奖,否则用人单位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年终奖属于奖金,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产假是女性职工的带薪假,产假期间相当于已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克扣工资;
3、不给或者少给年终奖,第一个是行政处罚,罚款额度为3万到5万元;第二个是民事赔偿,单位如果少给的,必须补足年终奖金,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病假和事假是不一样的,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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