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简化落户政策 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西安简化落户政策 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1月3日,西安市公安局更新了《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办事指南》更加简化了长期在本市就业并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条件,本次变更和之前最大的区别如下:

本次落户新政策相比之前来说,有以下区别:

1、旧:单位如果是分公司是不具有落户资格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才具备落户!

新: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2、旧:必须是本市交够5年社保才有落户资格

新: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也就是说你在外地上班缴纳了4年社保,之后回到西安上班交了1年社保,那么恭喜你,够5年,可以落户啦

本次新政在准备材料上也比之前更简洁,更简单

1、旧:需要提供前公司单位的资质

新:以前的单位的资质不用提供,只需要提供目前单位的

2、旧:必须是单位证件的原件

新:明确规定单位证件是复印件就可以了

相对于之前的政策,本次落户政策解释更加明晰、也简化了一些不必要的条件。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下长期在本市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和流程,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咨询办理了。

申请条件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指在35周岁之前开始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人应当与本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三)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驻市城十区用人单位员工符合《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并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实际缴费满5年且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

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在35周岁之前开始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含35周岁)。将社会保险从外省市转入本市的,首次缴纳社保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六)随迁人员

户籍地无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并承诺不得有双重户口,如承诺不实,愿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处理,落款须本人亲笔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

(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复印件上要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干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单位人事专干姓名及办公电话,以便民警核查。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城十区。

1.用人单位为企业单位的,提供其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其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执业机构的,提供其执业许可证等依法办理的核准执业证件、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6.申请人系本市区党政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招录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或辅助人员,要提供上述有关批准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单位审核人姓名及办公电话,以便民警核查)及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7.申请人系本市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二证合一的,提供二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8.申请人系灵活就业人员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5页就业登记情况“就业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栏目”须注明“灵活就业”);

9.未申办社保登记登记证,以其他方式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将申请人的社保缴纳情况阐述清楚,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留下承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方便民警核查;

10.社保实际缴费累计达到缴纳年限要求,与不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只需提供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的资质文件。

(四)申请人与现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应在有效期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产权人、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

(五)省、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累计满五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不在城十区的不符合受理条件。

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地点的,以及非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如有必要,民警可前往用人单位核查申请人的签到、工资发放等内容,确定申请人合法就业情况。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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