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职业病有哪些体检手续

如题所述

  焊接在职业病危害目录中属于其他类粉尘,根据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进行检查的有关要求和内容有:
  6.4其它粉尘
  本规范其他粉尘指除矽尘、煤尘和石棉粉尘以外按现行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可以引起尘肺病的其它矿物性粉尘,包括:......电焊烟尘等粉尘。
  英文:Other dusts(include carbon black dust,graphite dust,talc dust,mica dust,cement dust,dust
  produced by foundry process,aluminium dust,ceramic dust,welding fume,etc.)
  6.4.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6.4.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间质性肺病
  (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6.4.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史、吸烟史及咳嗽、咳痰、喘息、胸痛、呼吸困难、气短等症状(可参考附录C 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6.4.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4.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石墨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和其他尘肺(见GBZ70)
  (2)职业禁忌证 同上岗前
  6.4.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也可有喘息、咯血等症状(可参考附录C 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b.选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6.4.2.3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4年1次,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3年1次
  (2)X射线胸片表现为0+者的作业人员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1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尘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
  (3)尘肺患者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6.4.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6.4.3.1目标疾病 职业病:同在岗期间
  6.4.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
  6.4.4离岗后医学随访
  6.4.4.1随访对象 在岗期间进行定期健康体检的粉尘作业人员和尘肺患者
  6.4.4.2随访目的 监护粉尘作业人员离岗后尘肺的发生和尘肺患者的病情进展
  6.4.4.3随访目标疾病 同离岗时
  6.4.4.4随访检查内容
  (1)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2)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
  6.4.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具体手续为: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09
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否则可被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8、疑似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病人有何保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的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同样受法律保护。
(1)劳动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申请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治;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至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参考资料:http://wenku.baidu.com/view/4605336a561252d380eb6ee8.html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