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否则可被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8、疑似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病人有何保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的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同样受法律保护。
(1)劳动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申请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治;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至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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