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中回扣工程款的问题

基建工程合同中一般有回扣工程款的约定,比如:预付款30%,待工程至50%扣回工程款,付至80%停止支付。 这里的扣回工程款怎么理解,实务中如何操作呢? 比如工程总计100万元,如何扣回? 越详细越好,非常感谢!
请分2种情况解释:1、预付款开发票 2预付款不开发票

一.预付款同样需要开据正式工程款发票(每次给款都要)
二.100万工程,开工即支付30万,开据30万发票;待工程完成50%时,支付20万元,开据20万发票;根据工程完成量,累计付至80万元时停止支付;工程完成后,限时结算,付至总结算额的95%(或97%,按合同约定);余款两年内付清。每次根据付款数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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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7
  预付款的回扣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备料款的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是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低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
  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T=P-M/N (32-20)
  式中 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数额;
  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或建安工作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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