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个人的工程款,还剩一千多,对方不要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付给个人的工程款还剩一千多对方不要了。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作如下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       

按照决算报告转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收工程款是内账,可以直接做到管理费用里面。建议内帐也要按套路做账,尽量按照会计准则来做账。否则要是换了会计别人看不懂帐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内帐只是不核算税金,报销单据不要求必须有正规票据,其他应与外帐一样。

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进行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又称付出、付给,多指付款,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是社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货币债权转移的过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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