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期间身份证丢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补办身体证,你的户口未落户,再补办一次迁出就行了,不过比较麻烦点。还是去你的户口现在所在地咨询一下最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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