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霸占他人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构成犯罪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