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介签了三方购房合同,合同上的卖方公司主体不存在,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可以把定金要回来不?

这个卖方是个公司,在去年改了一次名字,这个的合同,是采用旧名字签的,这样合法吗?是不是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认为合同无效,把定金要回来

这个需要您在补充一些情况。目前受到的信息分析为,并不是这个公司不存在,二审公司使用了原有的名称签署了合同,如果能够确定签署合同的人员是这个公司的,或者使用的公章是这个公司的,可以要求对方以新公司的名义对这个合同进行确认,如果对方以新公司的名义确认了合同的有效性,就可以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认为这个合同有问题不承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要求收款方退回收取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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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0
完全可以。卖方是一个不存在的公司,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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