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财务工作中偷税漏税

如题所述

关于财务工作中偷税漏税看法如下:
第一,财务人员违反税法的可能性大不大?毫无疑问,极大!我朝税法可以说是复杂的令人发指,再牛逼的财务人员想做到在税务方面一丁点儿错误都不犯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许多业务量大、交易性质复杂的公司,财务人员即使没有丝毫偷漏税的故意,也难免出现少量少缴税款的情况,各地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企业很少空手而归就是这个道理。但是这种违法行为的风险很大吗?不见得,比如因为疏忽,某批合同忘记贴花,因为计算错误,某宗房产少交房产税数千元,这种错误都能把人拖去坐牢的话,那中国就没有会计啦。
第二,财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偷漏税?这简直太不靠谱了,现代企业存在的目的说狭隘一点是让股东的财富最大化,再说直白点就是股东要挣钱啊!我朝税负虽高,但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税金在费用中占的比例绝不是最大的,如果财务人员把精力都放在作外账偷漏税上还不如直接跟老板说,干脆咱别干了,改种地,种地啥税都不交。这是很荒谬的,种地是不交税,但是不挣钱啊!实际上对于很多规模较大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的公司,通过虚构收入、少记成本、关联交易、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方式吹牛上税的情况远比偷漏税的多,只是对于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喜闻乐见,纠正错误是审计的工作。
第三,财务人员因为税收方面的犯罪行为而蹲号子有多难?
如果作大死去干虚开巨额的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出口退税之类的勾当,那么恭喜你,把牢底坐穿的目的一定可以达成,换若干年前还可以免费获赠子弹一枚。这种犯罪的后果即使不是财会相关人员也不会陌生,如果你真犯了,只能说你找死,剩下就是偷逃骗抗之类的了,最常见是征管法上所称偷税行为,刑法上现在叫逃税罪。我们来看看要犯这个罪而被追究刑责有特么多麻烦。
首先,按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说法,你得是故意滴,虽然在稽查的实务中只要发现纳税人少交税款,无论有意无意都往这条上靠,罚款不可避免,但是因为无意或者跟税务局因为对税收法规的条款理解不一致而造成少交税款而被移送的少之又少,即使有,那肯定不是因为税收的问题,具体原因大家应该懂,尤其是这几年好了,你确实因为各种压力而不得不偷税,满足了故意使手段的条件,你也仅仅是有偷税行为而已,离坐牢还远着,因为金额还有限制,你得满足起码偷税5万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数太少或者比例达不够可不行。
然后,你死催的上面条件都满足了,税务局在移送之前一定会对你下达追缴通知,让你补缴税款、滞纳金并且对你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07
偷税漏税本来就犯法,不要去触碰法律,法律是最低得道德底线。
处罚标准
偷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行为。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