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耍赖 不付医药费,可以变卖他的车吗?

肇事司机耍赖 不付医药费,可以变卖他的车吗?

  可以,但受害者本人无权擅自扣押其车辆进行变卖。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肇事者的民事赔偿义务。在判决生效后,肇事者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仍然拒绝执行赔偿义务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时,可以依法变价、拍卖其车辆。

  一、治疗期间,如果双方存在争议的,赔偿义务人暂时不赔付,也是正常的。

  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时,赔偿责任人是否必须先垫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换言之,对方愿意先赔付一部分的,很好;对方暂时不愿意赔付的,法律不禁止。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后,由公安机关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各方不要求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被害人必然将胜诉,判决书也必然会明确肇事方的赔偿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胜诉后,赔偿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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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不可以。
肇事者没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
只能伤者垫付或者申请交警找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垫付。
治疗终结或者无力垫付的时候才能起诉对方索赔或者先行赔付前期治疗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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