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结婚,婚前没有足够了解。结婚近一年,双方都没有继续的意思。女方先提出离婚,需要退还结婚时的花费吗?没有要彩礼,男方花费主要在过程中按习俗父母给女方的红包,办酒席的费用,以及给女方家亲戚的烟酒礼物等。
答案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则不需要赔偿。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不如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则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男方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那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谢谢您的回答。双方都无选择性错误,就是没有感情不愿生活在一起。您的意思是按相关法律,女方先提离婚是不用予以赔偿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