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九章中体现了老子的无为论,里面说道对待事物,理应顺其自然的发展,不可太加干涉和过于执着。从宇宙观和社会层面上来说它都有不同的体现,在政治领域,主张不可恣意妄为,当政者应该根据自然规律,顺应发展要求来行政,使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在当时的历史时期和背景下,统治者们经常压迫百姓来达到自己的统治需求,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发展社会的各个方面,这并不是十分的科学。无为而治就是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提出的的一种相对言论。
春秋时期,国家对百姓的赋税重,导致百姓生活艰难,国家难以治理。对此,老子提出了“以智治国”的观点,这里的“智”是指欺骗和隐瞒,即统治者一直以欺骗和隐瞒的姿态统治国家,就会演变成上行下效的欺骗智力竞赛,百姓以自己的利益作为标准,所有人都藐视自然规律中的道德和法律,最后演变成自私自利的国家危局。无为而治的作用就是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去影响臣民,使他们不把自私自利作为判定善恶对错的唯一标准,能够安居乐业。
无为而治放在自然界中还有另一个层面意义,即按照客观规律来办事,世家万物的一切都有自己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人应该遵循这种规律,把握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用自己的思想来强加干涉,过度追求可能会造成相反的局面,要把握好自己的尺度,“大智若愚”也能带来很多好处。
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的行为,而是一种有益的处世态度。能够用自己的意志来引导客观规律,让其自然发展,最后水到渠成收获,这是一个过程,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做就能达到想要的结果。对待一切事物要有自然的好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