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的传播下,历史虚无主义插上了信息网络化的“翅膀”,使一些受众特别是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受其毒害。
一些针对革命领袖、民族英雄、爱国志士的恶搞“段子”、恶搞视频,就是历史虚无主义错误言论和历史观、价值观利用各种论坛、博客、微博、微信以及新型视频网站散播的。
相关对策:
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法治建设。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和权力应该被纳入法治管理的笼子,包括历史信息在内的传播必须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管理。在广泛采集社会信息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工作,使维护网络安全有基础法的支持。
网络信息管理,主要应该包括平台管理和信息管理,因此,积极推动网络平台管理和网络信息管理专项法规的制定工作,逐步完善网络信息管理的法治建设,使打击破坏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有法可依。
扩展资料
打击互联网上的历史虚无主义。按照国信办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和“约谈十条”,针对历史虚无主义信息比较集中的网络平台进行重点监管,开展专项审查,对于公然违反我国宪法法律,致力于推销西方意识形态、肆意兜售历史虚无主义的网上言论,必须依法处置、限期整改。
对于屡教不改、肆意妄为的网络平台及相关责任人,可依法吊销其平台运营许可、关闭平台,司法机关可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同时,组织一批坚持唯物史观的历史学家和评论家,主动收集历史虚无主义的主要观点及其“虚无”的主要历史节点等信息。
集中研究和辨析其存在的错误,并形成有针对性的辨析文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在青少年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