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因证据不足退回到检察院

如题所述

一、法院因证据不足退回到检察院怎么办
1、法院因证据不足退回到检察院的处理方法如下:
(1)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退回补充侦察只能由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核准是否同意,不会是法院提出退回侦察;
(3)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4)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可以作为起诉证据的是什么
1、转账凭证的证据原件,银行卡转账或在线支付软件的凭证;
2、视频音频,如果是提交视频或音频作为证据的,视频或音频的第一手载体即是其证据原件,一定要保证视频或音频是完整未被删改的;
3、官网或网络上的数据或文章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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