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申报人员本人须填写《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式二份)、《河南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简表》(一式十份),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托管组织)、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工作档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或破格申报的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
4、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论文,须提供A4纸打印稿一式两份。
5、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