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也有“连坐”,满门抄斩和诛九族的区别在哪?

如题所述

诛九族比满门抄斩范围更大。

满门抄斩中的“满门”:

说的是现在家庭中的所有人,除了自家人以外,其中还包括全部用人:丫环,老妈子,烧火的,做饭的,看门的,管家,花匠,师爷,教书先生,养马的,看家护院的等等,只要在府中干活的,住宿的统统斩首。

关于九族:

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说法二:以自己开始起计上数四代为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数四代为子、孙、曾孙、玄孙,再加上自己,一共九代的全部家人。

拓展资料:

诛十族:

诛十族是后人为了造成戏剧性的效果,夸大事实,穿凿附会而成,历史并非如此,是虚构的:史上发生了唯一一次,在于明朝明成祖登位之时。被处以者为当时威望甚高的方孝孺。靖难之变后,燕帝登基,但方孝孺认为朱棣篡位,所以朱棣命其起草即位诏书,

他宁死不从,更予以辱骂,于诏书上写上“燕贼篡位”。屡命不从,朱棣终以诛九族相胁,然而他仍义无反顾地说:“即使诛我十族又怎样?”终朱棣把其学生归入第十族,连同原来九族一并诛杀。最终共诛杀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狱及被流放充军者亦数以千计。

《明史》中的记载是“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也就是说明成祖只杀了方孝孺父系一族。根据另一则史料《立斋闲录》里面的记载是:“今校南京锦衣卫镇抚司监簿除前编缺坏外所存簿籍载正学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族叔文度文恭海敏族侄谅经良族弟希定希崇希用希善族侄孙起宗起成起庄小荀居安渊胜族孙崇俭等”。

根据《立斋闲录》的记载被杀的这些人都是方家父系这一系的,没有有母系和妻系的人名被列出。与《明史》中记载的“(杀)方孝孺,并夷其族“可以相互印证。

参考资料:诛九族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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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0

秦汉以前夷三族,据《史记·秦纪·集解》,就有“父母,兄弟,妻子”和“父族,母族,妻族”的两种解释,杀人的范围相差极大:前者实际上只是一族,最多不过十几二十几个人;而后者才是真正的三族,人数可以超过几百人。

根据明清刑律,都是以犯罪者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实际上只是一族,也就是所谓的“满门抄斩”。

<广阳杂记>卷一谓:“(诛)九族始于隋炀帝”。这是事实。<唐六典, 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huan裂枭首,磔而射之。”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实际上这两种刑罚的威力是差不多的,要说有区别,那也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法律有不同的定位而已,但从典籍上来看,通常满门抄斩说到底还只是杀跟犯人有直接或间接血缘关系的人“父母,兄弟,妻子”;但株连九族则是连与犯人无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也通杀了“父族,母族,妻族”

满门抄斩意思是抄没财产,杀戮全家。

满门抄斩 -全家杀的一个不留

“诛九族”,诛,株连九族,连座制 连带九族以内的亲戚问罪

封建社会里,早就有“满门抄斩,后灭九族”的说法。其中的“灭九族”是封建社会中的株连制度,即一人犯了大罪,要株连其九代亲属。那么,“九族”指的是那些人呢?

族,表示亲属关系。“九族”之说最早见于《书·尧典》:“以亲九族。”九族所指,历来说法不一,较流行的说法有两种:

(1) 从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称之谓九族,具体的来说这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父,子,孙,曾孙,玄孙共九代。史载燕王朱棣(明成祖)率兵入京师,夺得大权后命方孝孺替他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不听,被杀害。当时受株连而遇害的达 847人,就是灭九族的。灭九族时,对已死去的要劈棺鞭尸。

(2)指异姓亲族,即父族四(自己本族四代),母族三(母亲同族三代),妻族二(妻子同族二代),这样合起来共九族。

常说“秉公断案,六亲不认”。其中的“六亲”是哪六亲呢?

现在的“六亲”泛指亲属,而历史上的“六亲”则有特定的内容,其代表性的说法有三种:

(1)《左传》说:父子,兄弟,姑姐(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

(2)《老子》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

(3)《汉书》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

因为在以上三种说法中,血缘关系纥婚姻关系最为亲近的是第三种,所以人们多

拓展资料

两者区别:满门抄斩不包括三族,要是满门抄斩诛灭三族,就是连你外系亲戚一并杀死。

满门抄斩是封建社会的一种野蛮律令。一人犯罪,全家牵连,财产没收,老幼杀绝。

三族是指: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历史上唯一一被个诛十族的人:

诛九族一直都是一种严重的刑法,无论是哪个朝代都会有些被诛九族的人,九族便是包含所有跟自己有关系的人,不过却有着比九族更严重的诛十族,你知道被灭十族的人有谁吗?

他就是 明朝 大臣,当世大儒—— 方孝孺 。

方孝孺,字希直,号“缑城先生”,幼聪慧,6岁能诗,人奇其才。后拜宋濂为师,颇受宋濂器重。历任汉中府学教授,翰林侍讲,侍讲学士,后升任文学博士。建文帝 朱允炆 的老师。就是这么一个学识渊博,被称为当世大儒的人是怎么死的呢?他做了什么天理难容之事,导致被灭十族这种惨事发生在他身上,让他成为中国唯一一个被灭十族的人。

这还得从明朝的历史说起。建文帝继位后,希望削弱藩王权利,增强中央王权,于是开始推行削藩政策。但是因为他先削弱其他朱 姓王 ,而放过了当时军权最重的 朱棣 。让朱棣有所警醒,最后发兵抗争,这个政治策略上的失误,让建文帝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同时也让朱棣当上了 皇帝 。

但是朱棣虽然最后成功篡权夺位,但是这个位置来的名不正言不顺,百姓多有诟病。为了让自己的身份看起来更合乎情理,朱棣这个时候就想到了方孝孺这个当世大儒。请求他为自己书写即位诏书,但是方孝孺严词拒绝了他。并声称即使被灭十族也不帮朱棣写违心的诏书。

方孝孺这样不给面子,手握大权,很久没有如此憋屈的朱棣,哪里受的了,立刻下罪方孝孺,并按照一般的九族以外,把方孝孺的老师,门生也抓来,凑成第十族,一起杀了。方孝孺判诛十族的壮举由此而来。

因为方孝孺此举,800多人尽赴皇权,另有数千人被流放,充军,其中不少被折磨致死。这种景象,想来实在惨烈。

被灭十族的方孝孺按理来说,应该是没有后人的?后人这一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

现在有人说,方孝孺十族全诛时,幼子方朗被义士冒着生命危险悄悄送到江阴 陆姓 外公家抚养,故依外公 家姓 “陆”,长大得知身世后将“陆”改为“六”,以示不忘 方姓 。因“六”与“方”字笔划相同,形状相似,故有此良苦用心,

所以一直延续至今。还有人说方孝孺共有四子,二子殉难,一子流落江阴,一子避祸松江。从这来看,方孝孺还有两子隐姓埋名活了下来,不至于让方孝孺绝后。不过事实是不是这样,就有待今人的小心考证了。

第2个回答  2019-09-20
诛九族:
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关于九族说法不一: 一种认为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n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n说法二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n相关故事: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满门抄斩~是指在府里的人都要死。

可见诛九族比满门抄斩范围更广更可怕
第3个回答  2019-09-20
诛九族比满门抄斩范围更大。
关于九族: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说法二:
以自己开始起计上数四代为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下数四代为子、孙、曾孙、玄孙,再加上自己,一共九代的全部家人。
满门抄斩中的“满门”:
说的是现在家庭中的所有人,除了自家人以外,其中还包括全部用人:丫环,老妈子,烧火的,做饭的,看门的,管家,花匠,师爷,教书先生,养马的,看家护院的等等,只要在府中干活的,住宿的统统斩首。
第4个回答  2019-09-20
秦汉以前夷三族,据《史记·秦纪·集解》,就有“父母、兄弟、妻子”和“父族、母族、妻族”的两种解释,杀人的范围相差极大:前者实际上只是一族,最多不过十几二十几个人;而后者才是真正的三族,人数可以超过几百人。

根据明清刑律,都是以犯罪者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实际上只是一族,也就是所谓的“满门抄斩”。

<广阳杂记>卷一谓:“(诛)九族始于隋炀帝”。这是事实。<唐六典. 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huan裂枭首,磔而射之。”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实际上这两种刑罚的威力是差不多的,要说有区别,那也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法律有不同的定位而已,但从典籍上来看,通常满门抄斩说到底还只是杀跟犯人有直接或间接血缘关系的人“父母、兄弟、妻子”;但株连九族则是连与犯人无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也通杀了“父族、母族、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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