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权不让我们参加高考吗?

夏天高考不让成绩较差的人参加违法吗

学校无权剥夺成绩差的学生参加高考的权利,学校这么做无非是想提高升学率。公民的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为:(1 遵守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3)身体健康。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都享有报名参加高考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限制或剥夺。不让学生参加高考,事实上剥夺了学生接受进一步教育的权利,直接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的学生可以去教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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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9
你好。事实上学校是没有权力这样做的。
1、参加高考,是高三学生的法定权利,学校无权阻止。
2、但是一些学校为了防止学生成绩差的考生参加高考,会拉低学校的整体成绩,所以不让考生参加高考,不给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3、但考生不要着急,你们还可以自己去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报名参加高考,除了报名的事情需要自己办理外。其他都和由学校统一报名的考生一样。高考一样,试卷一样、录取一样、入学一样、学籍一样。
第2个回答  2021-10-29
只要符合高考规定,老师和学校是没有权利不让学生参加高考的。
考生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报考简章及省招委会、高招办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管理的政策、规定;
5、报考军事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6、少年班考生报名,须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发给考生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县 (区)招考办之后,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县(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可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及参加考试。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7、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在各市指定地点参加报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0-29
是违法的,任何学校都没有权利不让学生参加高考。参加高考是每个学生的权利,这与成绩好与差没有关系。除了受到重大处分不能参加的这种,其他的不管是什么学校都没有权利。如果学校真的不让参加高考,那么可以去教育厅反映。
第4个回答  2021-10-28
学校无权阻止任何学生参加高考,阻止学生参加高考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了可以去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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