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书不见了可不可以补

如题所述

您好,教师资格认定书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具体如下: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补办申请人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行、播映的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本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并取得遗失声明媒体介质原件或该新闻媒体的书面证明材料。
2、申请者持本人上述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存档材料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8
您好,教师资格认定书可以补办的。您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当事人先声明原教师资格证无效性。即持证人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声明,宣布丢失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经作废无效。
2、提交申请。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的有关部门申请补办新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需详细说明丢失时间、缘由等。
3、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