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应由出租方交还是承租方交??急!

08年租了200平方米地做房厂,2010出租方打电话来说叫我们去地税交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去了地税局,地税局人说08年起到现在2010你都未交过土地使用税等,所以加上罚款要万元。合同上并没由提及这些税是那方交。。我们也是接到电话才知道要交这个税。请问这个税和这些罚款应由我交吗?

应由出租方来交的,当时签合同时应该有注明的,承租方承担什么费用,出租方承担什么费用。
法律分析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纳税人不同于负税人。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即税收负担最终由纳税人承担,如所得税的负税人就是纳税人。但有些税种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并不一致,如流转税的税款虽由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纳税人缴纳,但税收负担却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承担的。纳税人也不同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法律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收特点:(一)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二)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三)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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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这两个税原则上是由出租方交,除非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出租方未交,那么承租方就有交税的义务。
这个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不应该由承租方交,但是税务方便一般会要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同个人所得税一起缴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15
应由出租方来交的,当时签合同时应该有注明的,承租方承担什么费用,出租方承担什么费用,可以去看合同,再去找出租方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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