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用气一阶销售气价为每立方米2.07元/m³;居民用气二阶销售气价为每立方米2.48元/m³;居民用气三阶销售气价为每立方米3.11元/m³。同时非居民用气不限量,为2.25元/m³。
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1、第一档气量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锅炉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000立方米(含)及以下,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含)及以下,用气价格仍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
2、第二档气量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含)之间,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660立方米(含)之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
3、第三档气量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00立方米以上,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
扩展资料:
陕西省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时,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5人及以上)用气量较大,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家庭,每增加1人可申请每档年度气量增加60立方米用气基数;同时,对城镇低保用户,所有用气量均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标准执行。
另外,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现行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
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结算周期起始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参考资料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明年起我省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网-关注 | 西安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出台
西安居民用气一阶销售气价由每立方米1.98元调整为2.07元,上涨0.09元;二阶销售气价每立方米由2.38元调整为2.48元,上涨0.10元;三阶销售气价每立方米由2.97元调整为3.11元,上涨0.14元。
按照省上新的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重新核定城市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调整分类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由0.49元/m3调整为0.52元/m3,上调0.03元/m3;非居民配气价格由0.754元/m3调整为0.704元/m3,下调0.05元/m3。
居民用气价格需疏导上游门站价格上调和省内管输价格下调后的涨幅0.056元/m3。综合以上因素,西安市城市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共计上调0.086元/m3,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05元/m3。
扩展资料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小区自备锅炉采暖、市政集中采暖,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在第一阶梯终端价格基础上加0.02元/m3,标准为2.09元/m3。
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仍以年为单位,起始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各区县发改委(物价局)、西咸新区、高新区、港务区等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变动情况,切实维护天然气价格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今起西安天然气调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