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申请住房补贴

如题所述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收到申请后,单位审查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核实申请表内容,分配对象由审核情况和单位经济情况共同决定,通过审核的职工将予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职工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审核职工工龄。
3、市房委办审核: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由市房委办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就无法获得住房补贴了,所以材料的真实性和员工的真实情况是很重要的,不要为了骗补去伪造材料,审核流程还是很严格的。
4、审核通过后发放住房补贴。房委办审核申请对象资料通过后,按照规定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一次性发放比例为40%,另外还有工龄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
1、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2、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3、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一、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
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
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三、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五
(一)住房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和公示制度。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住房补贴发放申请表;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职工住房状况在本单位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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