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该地上建有生猪养殖场并有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证等,每年都定期往村里缴纳承包费。如果有权请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为30年。我家是1995年签的合同,20年。2015年到期后是否意味着可以自动延后10年合同才能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