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读者须知:读者如何办理借阅和归还文献?

如题所述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作为国家文化教育机构,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服务,提升全民素质和文化水平,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我们倡导每位来访者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文明环境。


一、准入规定:凭借第二代身份证,您可以在各阅览区自由阅读。只需在署前路8号总馆一楼总服务台或盘福路11号盘福分馆四楼办证处办理读者卡,每位身份证限办一张,享受相关服务。


二、借阅规则:借阅文献数量根据读者卡服务类型,不超过保证金限制。图书、光盘借期30天,期刊15天。务必按时归还,每册图书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


三、注意事项:请使用“代书板”挑选图书,保持书架整洁,一次取阅一册。借阅完毕,请至服务台办理手续。在阅览区,务必保持手机振动,避免喧哗、聚集讨论,以及携带食物、宠物等物品。请尊重他人阅读环境,保持整洁、安静。


四、财物安全:图书馆内为公共场所,个人财物请自行保管,遗失后果自负。本制度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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