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经常出差,离婚时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如题所述

问:这些年来,我和丈夫的感情越来越冷淡,婚姻还能维持下来完全是为了女儿。我们的女儿是早产儿,自小身体就比较弱,我当年辞职做全职太太就是为了更好的照顾女儿。丈夫对女儿的爱和我不相上下,不仅经常给女儿买各种补品,还天天陪着女儿锻炼身体,在我们共同的呵护下,女儿的身体才越来越健康。最近几个月,我思前想后,打算和丈夫离婚,对于离婚,丈夫应该不会反对,但他肯定会跟我争女儿的抚养权。在抚养女儿的经济能力方面他比我强,但他经常出差,没有很多时间照顾女儿。如果我提出离婚,他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我争得过他吗?回复: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不由丈夫说了算,也不由妻子说了算,经济条件优劣和抚养时间多少都不是决定性因素。
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要考虑的不是父母的感受,而是孩子的成长环境,谁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就掌握了主动权。你与丈夫一比较,的确各有优势,也互有不足,综合比较起来,你比不过丈夫,对于你女儿的成长来说,物质上的保障是前提,离婚后,你丈夫可以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但他不会再照顾你的生活,你不可能只靠离婚后取得的财产生活。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你很难保证女儿有舒适的生活。因此,如果现在提出离婚,法院把女儿抚养权判给你丈夫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建议你先不提离婚,给自己一些时间扭转形势,你可以先找份工作,从家庭主妇的状态中摆脱出来。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后再离婚,更有利于你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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