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12
没有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新公司必须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部分公司要求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为了规避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承担招聘风险。通常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社保缴纳情况可以判断劳动者是否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和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可能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新用人单位无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