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补办需要纳税吗

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补办需要纳税吗

购房首付款发票属于我们买房交首付的证据,也就是说,它可以证明我们支付首付款的这个事实,但是,即使发票丢了,只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及时丢了也不必过于担心。当然,发票是可以挂失补办的,这个需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材料的形式内容每个开发商的要求都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到售楼部具体问一下,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配合。买受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里,开发商手里有首付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一般开发商会让业主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然后会给重新补办首付款发票的。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到房产证的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23

可以的。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3、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2个回答  2018-04-12

需要请求票据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票据开具方、票据取得方、金额、票据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票据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1、没有购房票据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购房票据也是开发商交纳相关税费的一种证明。开票据的手续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票据。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会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全款票据,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后没有票据,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2、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票据,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票据才能证明房子归购房者本人持有,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3、办理入户会受阻:部分城市要求买房人凭购房票据去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购房票据了,不能提供的话,便无法正常办理入户手续。  

4、出售自用不满五年自住房时计算个税:出售自用满五年且为家庭仅有住房时可免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购房满五年或不是仅有住房的话,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利润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利润部分就是参考现评估价格和卖房人原始购房票据上的价格的差额部分所得。丢了购房票据,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都会麻烦。 

5、买房手续涉及了多个繁琐流程,在传递各种证件、资料的过程中,无法避免会有丢失票据的情况。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票据,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票据,有了全款票据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迁户口、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如果丢失的是全款票据,就需要请求票据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票据开具方、票据取得方、金额、票据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票据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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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22

需要请求票据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票据开具方、票据取得方、金额、票据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票据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1、没有购房票据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购房票据也是开发商交纳相关税费的一种证明。开票据的手续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票据。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会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全款票据,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后没有票据,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2、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票据,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票据才能证明房子归购房者本人持有,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3、办理入户会受阻:部分城市要求买房人凭购房票据去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购房票据了,不能提供的话,便无法正常办理入户手续。  

4、出售自用不满五年自住房时计算个税:出售自用满五年且为家庭仅有住房时可免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购房满五年或不是仅有住房的话,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利润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利润部分就是参考现评估价格和卖房人原始购房票据上的价格的差额部分所得。丢了购房票据,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都会麻烦。 

5、买房手续涉及了多个繁琐流程,在传递各种证件、资料的过程中,无法避免会有丢失票据的情况。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票据,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票据,有了全款票据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迁户口、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如果丢失的是全款票据,就需要请求票据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票据开具方、票据取得方、金额、票据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票据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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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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