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考试了,民法怎么快速学

民法总则第一编

  首先,要从宏观上把握民法,认识民法的性质、原则,重视对民法总则的学习。这对整个民法的学习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如民法的私法性。了解这一点就可以很好的了解为什么在民法领域内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于法定。如原则上,法人分立后,新法人之间对原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若新法人与债权人之间有约定的,从之。在债权法中有大量的立法这样表述“……,当事人有约定的,从之(除外)”。孟德斯鸠曾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因为,民法所关注的主要是个人利益的保护。个人意见在民法领域内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着很高的效力,这种效力甚至可以超过法律的规定(当然禁止性的规定是不可以的)。因此,对民法来说,每一个人的利益都应得到保护,每一个人的意见都应得到重视,每一个人甚至可以视为整个国家。每一个人可以看作是自己利益的国王。由民法的私法性,我们可以推演出民法的任意性,民法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个人利益的过渡保护会不可避免的影响社会利益。如拆迁问题。若严格按照“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标准保护私人住宅,那现代化的城市规划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因此,在强调个人利益保护的同时,民法又发展出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这些原则在具体的民法规范中也有体现,如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注重民法学的系统性。民法所要研究的无非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不管是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而作为法律关系的要素,我想大家都很熟悉:主体、客体、内容。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主要是“两户一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在主体里面,主要研究的是主体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权利能力的取得及范围,行为能力的种类及意义,责任能力的范围即不同主体如何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及人身利益。物是物权法的客体,行为是债权的客体,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人身利益则是人身权的客体。在客体里主要是对不同客体进行分类,为研究权利和义务,即法律关系的内容打下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是体现在具体的民事制度里的。如物权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物权法中,债权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债权法中,知识产权体现在知识产权法中,人身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人身权法及侵权责任法中。
  第三,擅于整理笔记。这一点是在微观上对大家的一点建议,可能是大家觉得最实际的东西。但是在这里我所说的笔记不是对老师讲解的简单复制。仅仅把老师讲的内容完整的记录下来不是笔记的用途,如果那样话不如找个录音机翻录下来,这样更够原汁原味。笔记应当是帮助自己记忆的东西,所以它的内容怎么有利于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就怎么记。在这里,我提一点自己的小小建议。那就是尽量让笔记有系统性,有可完善性。首先是系统性。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体系(可参照课本体系,但不拘泥于课本体系),将它架构在你的笔记本上。就像盖楼房先起来的是框架一样,然后不断对这个框架进行填充、完善。对知识的把握尽量按照这种框架。可能一次性的构筑整个民法的框架有所难度,但可以先选择局部内容进行构筑。如先构筑民事主体制度,把它细化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个部分,然后再继续进行细致填充。这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把民法的各个组成部分分别构筑起来,再将它们合并,就可以完成整个民法框架构建。在这里,要求你的笔记本必须预留充分的空间,但对普通笔记本来说不太容易。我的经验是选择活页本,这样就可以无限往里面加空间了。这就是笔记本的可完善性。
  系统性,可以保证你的知识是有体系的,而非凌乱的。可以让你掌握民法的体系,将书读薄;可完善性,可以保证你的知识能够随时更新,这是一个知识的不断积累过程。
  第四,联系实际理解问题。因为民法调整的就是我们身边的事,所以经常联系身边的实际问题,可以很好的帮助你理解、掌握民法的规定。民法的很多规定其实都是对我们身边行为规则的确认和总结,如约定必须遵守,这是当然的规定,是对常理的法律确认。所以从身边的实际生活来理解民法,可能对你更有帮助。
  以上是本人在民法的学习过程中,得出的一些小的体会和小方法,不成体系。衷心希望对大家在民法的学习中能有所帮助。
  再加一点:多泡图书馆。氛围对学习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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