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否有对迟到早退扣款金额进行规定?比如占日工资的比例,或是有金额上限?

单位制定政策,为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0元,2次两百元,三次扣除单位为个人承担的公积金,四次扣除公积金,外加300,矿工一次300,二次600,三次扣除当月工资,而我们的工作经常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 这些规定没有经职代会通过,没经工会讨论,是否合法,职工怎么维权。

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员工迟到应该扣多少钱,这个是企业的行为,每个企业规定都不一样,企业的管理规定应该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才能执行。至于工作没有休息日的,这个劳动法有规定,休息日工作的,要合理安排串休,不能安排串休的,要支付2倍的工资,节日期间上班的,不能安排串休,必须支付3倍的工资。

维权的话,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后,企业还是不执行国家法律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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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18
单位的规定违法,实践中一般每月扣款不得超过工资的20%;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应支付加班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8-04-24
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需通过一定的程序;但一般认为,如未经法定程序,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集体合同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也是有效的;缴纳公积金是单位法定义务,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扣除公积金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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