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
最初,人们燃放鞭炮是为了趋鬼避邪,后来,燃放烟花爆竹渐渐地成为了一项娱乐活动,在古代已经变得非常流行了,逢年过节时,不管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喜欢放爆竹、燃焰火,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宋代著名文学家、政治家王安石曾在他的诗《元日》中这样描绘过过年时燃放鞭炮的情景:“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目,总把新桃换旧符。”清代潘荣陛在《帝京岁时纪胜》中也对当时除夕爆竹做了如下记载:“除夕之次,子夜相交,门外宝炬争辉,玉河竞响。而爆竹如击浪轰雪,遍乎朝野,彻夜不停。”从这里便可以看到旧时新春燃放烟花的盛况。可以说,在1300多年的发展中,烟花爆竹已不仅仅是一种风俗,更成为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一直延续至今,并随着中世纪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一起走出了国门、传遍了全世界。
唐代浏阳大瑶人李畋,相传是花炮始祖。但爆竹烟花成为一种产业,却是在明清时期。湖南浏阳随后便有幸成为爆竹产业的滥觞之地。
相关历史文献可资佐证。据《浏阳县志》记载,清乾隆年间,浏阳成为“湖南爆竹制造之中心也”。咸丰同治年间,“浏阳鞭炮庄号广设于省内各重要口岸,粤、鲁、晋各省帮客纷纷来湘贩运。”当时浏阳有“十家九爆”之说,东、南、西3乡从事鞭炮制造的有逾10万人,城关镇亦有作坊300余家,工人2500多人。
在清末这一时期,浏阳鞭炮声誉远播,产业被推广于邻县。后来,这些邻近地区如醴陵、江西的萍乡等生产的鞭炮也运来浏阳,并且都打上了“浏阳爆竹”的名号,“故世人只知道浏阳鞭炮”。
清光绪初年,浏阳鞭炮开始出口,从上海或港澳转口,远销南洋。到1911年,外销增至4.8万担,价值92.2万两白银,全县从事鞭炮生产的达30余万人。
随后的1933年美国芝加哥万国博览会上,浏阳花炮作为工艺品参展世博会并获得奖牌。浏阳的烟花、爆竹为更多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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