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邑县,杨女士按照县里统一要求,打算给自己的电动车上牌照。她提交申请资料后,系统显示分配给她的车牌号是冀AJ16666。一看尾号是4个6,杨女士高兴坏了。当杨女士再次找到村干部的时候,对方却说根本就没这个号,让杨女士把号注销。而高邑县交警大队的民警则表示,系统派发的车牌号是存在的。
车牌原本只是给车辆发的“身份证”,为了便于管理和登记,无论什么号码,功能都一样,没有优劣贵贱之分。但是,因为根深蒂固的迷信思想和难以抑制的炫耀心态,很多人对于所谓吉利、连号的“靓号”,有超乎寻常的执迷,曾一度掀起了高价炒卖之风。更有人将拥有靓号视为身份、地位、财富的象征,由此滋生了贪污腐败行为,助长了不良风气,侵犯了多数人对于号牌资源的平等使用权。
在车管所的牌照下发记录中,可以清楚看到,从给冀AJ16601到16670这个号段的牌照,都已经被村里负责人领走了,这证明这个牌照确实存在。至于牌照为何没发放到杨阿姨手中,已不言而喻,肯定是被相关负责人给截留了。可至于是被谁截留,却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这让杨阿姨非常忧心,她并不是一定非要这个牌照,只是牌照在她名下,她害怕别人套用了造成什么违章或事故后,最终还会是她的责任。
当地车管所所长也表示,通过网上查询车牌号确实是到杨女士的名下了,电子行车本都生成了。在车管所,记者看到冀AJ16601至冀AJ16700都已经被村里负责人领走。车管所所长称,冒用车牌号与盗用机动车是一样的,“涉嫌非机动车套牌,属于违法行为”。一块号牌背后承载着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拿来当成人情利益交易的工具,更不能强取豪夺,私自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