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不配合工作,湖北执法人员踢翻小贩摊位,此举有何不妥之处?

如题所述

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商贩不愿意配合工作的情况,而湖北一城管在面对此情况的时候,竟然将小摊贩的摊位踢翻了,这样的做法尽管让其服从规矩,但是也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难度。而且很多网友在看到此情况的时候,也觉得执法人员的做法并不符合规矩,甚至觉得有些嚣张跋扈,存在严重的执法不文明的行为。

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在公共场地、街道两侧摆放物料、出店经营、摆摊设点的,需要处理100~500元的罚款,而且个人与单位也不得在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开办集贸市场等等,如果搭建的建筑物并不是永久的,那么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正规的审批手续,在这些批准之下才能够开摊经营。如果没有正规手续的话,那么执法人员就有权利将其摊位没收,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但是湖北的这一工作人员在摊贩不配合工作的情况下,竟然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将其摊位推翻,这样的做法是不文明的,因此参与此案的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停职的处理,而且还需要对摊贩进行道歉并赔偿其损失的利益。

随意摆放摊位的做法,尽管不合规,但是执法人员也应该采取正确的做法,让摊贩处理及摊位并意识到其行为是错误。因此如果执法人员采取的方法是正确的,那么摆摊者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执法人员用的方法是错误的,那么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就让执法人员低素质的是无理。这样不仅有损执法工作人员的严密,而且也让执法单位的威信力受到损害,那么在后面的工作过程中就难以服众,甚至可能会引起摊贩们的不满。

总之双方都存在错误,但是他们毕竟是群众,而执法人员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所代表的立场是不一样的。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其受到的限制是有很多的,而且这些摊贩之所以会摆摊还是为了谋求生计,工作人员只需要予以纠正,让其责令整改即可,并不需要推翻摊位,损害他们的经济利益,这样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所以该工作人员受到的处罚是其应得的,而摊贩也应该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只有在办理合规的手续之后才能够正常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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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5
完全没有做到人性化执法,摊贩不配合那自有法律可以惩罚他们,但是执法人员代表的是政府的面子,应该深入群众而不是伤害群众
第2个回答  2022-08-15
作为执法人员不应该暴力执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应当给予摊贩主劝说和通知时间,然后再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行动。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引起社会舆论一是影响执法形象,二是容易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骚乱。
第3个回答  2022-08-15
城管在执法的时候一定要文明执法,这种暴力执法的手段是违法的,所以说每个人都有自由的,他这种是强制性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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