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舅舅的,想赠与外甥,但是实际买卖的形式更划算,舅舅说只需要去不动产交易中心支付税费就可以了,但是中介说要走100万的流水和发票,没有这100万就不能进行买卖了吗?
1.父母以买卖方式赠与子女房产,多是在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时采取签署买卖合同的方式,办理了过户登记。
但双方没有房款的真正的支付与收取,也不会存在这方面的证据。
2.假如父母在房产过户后反悔,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父母子女的关系生变,父母要求子女支付房款,除非子女有相反证据,父母的主张应该人民法院的支持。
3.所谓的相反证据,就是父母把房子赠与子女的证据,如录音证据、书面合同等,这些证据要能证明父母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过户手续中的买卖关系。
4.子女向父母支付房款的证据,法院不会采信现金支付的说法。
因为房产系大宗生活资料,交易金额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子女不可能拿着那么多的现金交给父母。
5.子女若无法举证银行转账凭证,且这些转帐与购房有关,法院会支持父母的主张,判令子女按照双方的买卖合同支付房款。
6.综上,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在节税考量上采取买卖方式过户,是最划算的。但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也会留下隐患。
建议大家在过户操作时,聘请律师参与,双方签署能够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且该协议最好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保存。
一旦发生上述争议,调取该协议来对抗过户买卖合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