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4

(刚开学时一时兴起,跑到北京政府时期写了少量名词解释,但后来忘记发布了,如今才记起来,不得不重新检查一番,逐渐发上来)

名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等级:

定位:民国的初建(1912-1923);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政治

民国宪法性文件。1912年1月,为完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各省代表联合会开始提出相关草案;不久为约束袁世凯,最终草案于3月通过并公布施行[1]。《临时约法》规定了民主共和制的国体、主要为责任内阁制的政体等内容,贯彻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其本身存在的二元行政体制、立法行政制约失衡等 缺陷 及军阀的破坏,产生了诸多问题[2],并在1914-1916年及1923年后被其它宪法取代。1925年善后会议后,北京临时执政府 废弃法统 ,该法被最终废除[3]。

注释:
[1] 约法草案似乎在当时受到了《鄂州临时约法》的影响,但是限于学识,笔者目前只看到从条文对比论述的,未见更多史实性描述,因此暂时未在名词解释中体现。
[2] 这个经典的论述见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第100-115页。
[3] 临时执政府以革命政府自居(不愿再接续曹锟政权),因此需要打破旧有法统、重新创造新法统以巩固地位。其步骤大概是由善后会议通过国民代表会议条例(亦即由该会议产生国民代表会议),然后再召开国民代表会议,通过新的宪法。现在善后会议的召开完成了第一步,第二步已提上议事日程,故此时临时执政府宣布废弃法统。参见张海鹏主编,王奇生著:《中国近代通史》第7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8、111页。

一般来说,对这一名词解释,都能够注意到其约束袁世凯、规定国体政体等内容,不过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1] 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第100-115页。
[2] 张海鹏主编,王奇生著:《中国近代通史》第7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3-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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