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核心素养的总目标是什么

如题所述

义务教育阶段核心素养的总目标,是指在初中阶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的需要,拥有更广阔的未来发展空间,为未来的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具体来说,义务教育阶段核心素养包括九个方面,分别为:

1、思想伦理素养:理性思维,正确认识人生和社会,掌握道德和法律原则。

2、心理素养:情感稳定,自尊自信,情感协调,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

3、语文素养:具有正确的语言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和思维能力,以及文化意识和审美能力。

4、数学素养:掌握数学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数学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英语素养:具备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6、历史素养:理解历史文化,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文化,具有全球化视野和文化自信。

7、地理素养:掌握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基本知识,具有地理信息分析和空间思维的能力。

8、政治素养:理解国家政治体系和基本法律法规,具备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9、科学素养:掌握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具备科学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这些核心素养是义务教育中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是未来生活和职业发展的基础。

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强制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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