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松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大学生故意伤害案:陆某将好友曹某打伤,致其脾脏破裂被摘除。法庭上,陆某追悔莫及。经审判,陆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据松江区检察院分析,近几年的刑事案件中,大学生犯罪现象并不少见,位居前列的是盗窃和打架斗殴等。
小陆是松江大学城一大学的在读研究生。一日,他和同学曹康在教学楼自习。由于小陆将电脑外放声音开得较大,干扰了其他看书的同学,一名女同学上前理论。不料,两人言语不合发生争吵。曹康上前劝架,并让小陆“作为男生,度量大一点。”
就是这一句简单的劝话,引起了小陆的不满。走出教学楼后,小陆与曹康争执起来。没说两句,小陆就动起手来,对曹康一顿拳打脚踢。到了晚上,曹康觉得腹部疼痛难忍,就医后发现脾脏破裂,最终实施脾脏摘除手术。
帮帮忙评论下这篇新闻,一百五十字左右,内容大致为不应干扰他人+不应动武
那一百字好了😒
追答100字咋写啊,我小学都没毕业,你搞个100字发给我,我复制不一样的吗!让我写100我真写不出来。
就是对此事件的看法啊
根据中国刑法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如果以满17周岁,并有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八年以上,指人死亡无期或死刑,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