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于鼎 [ rǎn zhǐ yú dǐng ]
生词本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 rǎn zhǐ yú dǐng ]
鼎:古代用青铜制成的炊具,多为圆形,三足两耳。把手指伸到鼎里蘸点汤。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
出 处
《左传·宣公四年》:“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古籍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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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郑世家
二十二年,郑缪公卒,子夷立,是为灵公。
灵公元年春,楚献鼋于灵公。子家、子公将朝灵公,子公之食指动,谓子家曰:“他日指动,必食异物。”及入,见灵公进鼋羹,子公笑曰:“果然!”灵公问其笑故,具告灵公。灵公召之,独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夏,弑灵公。郑人欲立灵公弟去疾,去疾让曰:“必以贤,则去疾不肖;必以顺,则公子坚长。”坚者,灵公庶弟,去疾之兄也。於是乃立子坚,是为襄公。
左传宣公四年
斋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楚国向郑灵公进献一只鼋。郑灵公非常高兴,便令厨子烹煮作羹。正巧公子宋与子家来到殿前。公子宋食指大动,于是悄声对大家说:“我每次食指大动都能尝到珍奇美味,这次君王一定把美味分与大家。”
及至入殿见厨师正解割大鼋,便相视而笑。灵公很奇怪,便问,大家据实相告。灵公听后不悦,暗想:我不赐予你,无论你食指怎么动,也是没用。
鼋羹煮好后,灵公招来许多大臣,赐予他们鼋羹。最后宋灵公才召见公子宋,却没有赐食鼋羹。公子宋大怒,不顾一切地将食指伸入鼎中蘸食鼋羹后拂袖而去,灵公暴跳如雷,声称非杀掉公子宋不可。
公子宋回家后也怒气难消,又听说灵公要杀他,便先杀死灵公,报了未赐鼋羹之恨。郑国在经历了一场混乱之后又重新建立了一个国家,公子宋亦由于谋杀国君而被诛。后人将此事浓缩为成语“染指于鼎”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
此事虽起于口腹之欲,然而最终则导致一个国家陷于水火之中。由这个小故事便可知道古圣人的“去人欲,存天理”,“克己复礼”实在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呀!虽口腹之欲,纵容它,也会成为日后杀身的隐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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