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产品证明不予挂失;
2、理财产品证明无固定期限,银行根据您需要选择冻结天数,最短冻结期限为一天,冻结截止日期按自然日历设定,到期后系统自动解冻。
3、开具理财产品证明的理财产品份额必须在银行规定期限内进行份额冻结,在证明有效期限内不得办理赎回、转让、质押等。
4、理财产品证明收回、续开、提前解冻仅可在原网点办理,其他业务由省内联网网点处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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