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最长时间37天,但是拘留通知书上是15天,假如十五天没放人,继续拘留会把前面这十五天算在37

里是吗

会把前面这15天算在37天内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14日(而不是15日),是的长不得超过37日。而这37日的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初次拘留之日起算的,也就是从被拘留之日起一共是37日,而不是在被拘留14日后再拘留37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10
  必须加在一起计算,也就是说,从羁押人身开始算起。
  确定是刑事拘留吗?那是要判刑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