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来门口堵门纠缠,法律上怎么应对?

你好,我需要帮助。
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最近总想要问我爸拿十万块钱,我爸不同意。
最近她每天都来我家门口敲门,我们不胜其扰。她之前几十年都和我们家没有来往。
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撕破脸皮后,怎样阻止她每天来骚扰?报警可以拘留她吗?

有人来门口堵门纠缠,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情节轻微会被处以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属于聚众扰乱罪,严重触犯了法律,会处以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聚众扰乱罪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三人以上。尤其是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三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三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聚首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等,聚首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人的。由于行为人的聚众扰乱行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即可认定此罪。所以,有人来门口堵门纠缠可以直接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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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7
这种人你越是躲避他越是起劲,找点朋友吓唬吓唬她就可以了,报警是没有用的,这最多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拘留他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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