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本警务的核心理念

如题所述

民本警务,也有称民生警务、民意主导(导向)型警务,是近年来公安机关探索的一种以民本化警务为核心的新的警务模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根本宗旨的实际举措,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必由之路,其思想、理念多散见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实践中,作为一项理论化、系统化的专题研究,目前还比较鲜见。
(一)民本警务思想的基本概念
“民本”是近现代学界创造并经常使用的概念,它是中国古代固有的“民惟邦本”思想命题的缩写。从现实意义上讲,“民本”中的“民”,是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本”是指哲学上的本位、根本、目的之意。警务一词由英文policing翻译而来,用作抽象时指一切警察行为的总和,用作具体时指警察工作。“民本警务”,顾名思义,就是建立在民本理念之上的全部公安工作或警务活动,是我党群众路线和执政理念在公安工作上的具体实践。具体讲,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社会民意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把握和定位公安工作的职能、特点和规律,逐步建立与人民群众愿望和需求高度契合的警务工作新机制。其中,服务大局是民本警务的关键所在,保障民安是民本警务的根本要求,维护民权是民本警务的核心内容,提升满意是民本警务的永恒目标。民本警务思想是关于民本警务的性质、功能、政策、策略等一系列问题的思想认识、心理态度和价值取向,是公安机关及其民警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是一种高层次的警务意识,是现代警务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人为本的警务理念,依法行政的警务准则,民意导向的警务战略,面向社会的评价机制等。民本警务思想根植于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充满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光辉,揭示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内在规律,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上的实际反映。深刻认识和理解民本警务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哲学意蕴,对于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民本警务思想的主要特征
民本警务思想源于警务实践,又给警务实践以理论指导,并随着公安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实践性和时代性,符合现代创新警务科学的一般特征。在价值取向上,民本警务思想把“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作为核心理念。“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是胡锦涛近日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理论研讨班上提出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就是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万家忧乐系心头。民本警务思想,首要的是把这一理念贯穿到全部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研究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警务职能上,民本警务思想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永恒主题。民本警务思想旨在把公安工作的着力点放到事关群众平安、发展和幸福上,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推动公安工作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发展目标上,民本警务思想把建立“民意主导型警务机制”作为显著标志。民本警务思想要求全方位汇集民意、汲取民智、顺应民心,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以民意为先导,逐步建立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民意导向型警务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警务民主化,营造警务共同体。在绩效检验上,民本警务思想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不把民意当成标签,而是作为根本标准,这是政府绩效评估的终极发展目标。民本警务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的统一,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群众评价机制,把公安工作的最终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在警务主体上,民本警务思想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作为力量之源。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安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的支持和理解比黄金还要重要。落实民本警务,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纳入警务运行体制之内,把人民永远作为我们的靠山和铜墙铁壁。
三、充分认识民本警务思想的现实价值
民本警务思想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主体论价值理念。民本警务思想的提出和实施,顺应了时代的发展,适应了人民的需求,已成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方向和公安机关的永恒价值追求。作为现代警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民本警务思想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民本警务思想,就是要求公安工作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就是要求公安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着力研究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是要求公安工作既要总揽全局,又要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履行第一责任,服务第一要务,把握第一根本,促进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实施民本警务与贯彻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
(二)民本警务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本警务思想要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安工作的着力点放到事关群众生存、发展和幸福的具体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把人民群众的发展共识和要求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上来,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民本警务思想揭示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科学理念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民本警务建设本身就是践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民本警务的关键是服务型警务,就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作为警务改革的方向,实现由传统的管理型、审批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转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公共服务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这一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
(四)民本警务思想昭示了警务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尊重民意,是改革创新的动力之源。民本警务思想的首要宗旨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围绕如何做到这一点,民本警务思想引领了警务机制新一轮的改革浪潮。比如,创建面向全社会的群众评价机制,从而在实际意义上把检验、衡量公安工作成败与否的最终权利交到了人民群众手中;着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社区警务机制,打造订单式警务勤务保障体系等,都是建立在民意基础上的警务创新实践。
(五)民本警务思想体现了公安机关履行历史使命的基本遵循
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肩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要履行好历史使命,必须把立足点放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宗旨上,准确分析形势,抓住问题根源,努力打造服务型、打防型、法治型、素质型公安机关,把对法律负责、为发展服务、让人民满意三者高度统一起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保稳定、促发展的新要求,实现公安工作的与时俱进。
四、切实把握民本警务思想的基本方法
树立和践行民本警务思想,必须依赖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指导。虽然,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方面积累了许多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具体的工作方法取决于符合民本警务特有运作规律的思维方法,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从方法论的理论高度进行概括,使其纳入科学运作的轨道。
(一)辩证看待制约民本警务思想的基本关系
首先是安全感与满意度的关系。群众的安全感是对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心理感受和客观评价。群众的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打击犯罪、执法服务、队伍建设等全部工作的总体评价。安全感与满意度存在天然的必然联系:满意度包含安全感,安全感是满意度的核心内容;安全感制约着满意度,没有安全感就必然没有满意度。但安全感不等于满意度,有了安全感不等于就有了满意度。准确理解安全感与满意度的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能高度重视打击防范的首要职能,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做到安全感与满意度双提升。
其次是“大数字”与“小数字”的关系。既要重视群众满意的“大数字”,又要关注群众不满意的“小数字”。事实上,群众不满意的“小数字”并不小,乘以人口基数,就是十分巨大的数字;“小数字”也并不轻,具体到每一个不满意的群众,可能是关系其身家性命的大问题。可见,“小数字”关系大民生,关乎大责任,关联大形象,最终会决定民心向背、事业成败。深刻理解“小数字”的时代内涵,紧盯“小数字”不放松,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了解民生诉求,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化解矛盾,才能使公安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其三是民意与舆论的关系。英文的publicopinion一般被译为民意、舆论,其实这是不准确的,民意与舆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意也叫民心,是指公众针对重要的公共议题所表达意见的综合,是全体人民的意见和愿望的总和,民意直接依靠民意调查等信息采集手段。舆论往往与大众传媒联系在一起,多为社会精英对于公共政策、公共议题的看法,舆论可以通过传媒有意识地制造或引导。认清民意与舆论的概念及其联系,有利于科学汇集民意,正确解读民意,积极顺应民心。同时,还要主导引导舆论,防止出现伪民意。
其四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几乎是一切学科的命题,代表警务发展方向的民本警务思想,也不例外。继承与创新并不是势不两立的对立矛盾,而是无法割舍的链接关系。民本警务不是对传统的割裂,而是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创新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创新需要勇气和智慧,需要对传统不断突破。民本警务代表时代潮流,创新是民本警务的显著特征。只有用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民本警务思想理论、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才能不断满足群众期待。
其五是主力与主体的关系。民本警务的本质内涵决定了“公安是主力、社会是主体”的警务理念。公安是主力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和职能使命决定的,必须牢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警队。群众是主体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警务建设上的直接体现。既要群众的满意度,又要群众的参与度,是民本警务的必然要求。民本警务是警民互动型警务,在满足老百姓的新期待、新要求的同时,把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纳入警务运行体制之内,努力建立公安机关与群众互信互动、密切合作、共保一方平安的警务运行机制。
(二)树立和践行民本警务思想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问题
首先是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确立民本警务思想在全部公安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本警务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民本警务思想是指导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指针。公安机关必须从履行公安工作的历史使命的高度来认识民本警务思想的重要性,切实确立民本警务思想在全部公安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把民本思维、和谐理念贯彻到公安工作各个环节。同时,进一步破除制约民本警务方式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想障碍、体制障碍、机制障碍和环境障碍,营造有利于民本警务探索和实践的良好氛围。
其次是创新民意主导型的警务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群众满意不是一成不变的,过去满意不等于现在满意,现在满意不等于永远满意。民本警务思想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围绕实践宗旨这个根本,把创新民意主导型的警务机制作为民本警务建设的突破口,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期盼。在实际工作上,坚持警务跟着民意走,服务伴随民心做,管理围绕民权转,不断创新警务模式、执法方式和服务手段,探索和实行更加灵活、更富实效、更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警务方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生活、公平正义、幸福发展的期盼。
其三是加强民本警务思想学科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公安队伍执法服务能力。民本警务思想的贯彻,要求建立完善学科体系,通过培训教育等多种手段使其深入人心,全方位提高民警执法服务能力。一是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贴心人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民警的群众路线和宗旨观念教育,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二是积极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逐步实现从知识培训向能力培训的转变,从普及培训向专业培训的转变。三是强化养成教育,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其四是建立内外参与、科学合理的考评监督体系,确保民本警务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研究和建立行之有效的警务绩效评估体系,严格考核,科学评价,依法问责。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采取视频抽查、现场督查、问卷等方式,找准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及时整改。大力推行警务公开,打造阳光警务,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通畅渠道和回应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加公安机关的亲和力。
古人云:“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民本警务思想深刻反映了对现代警务工作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实现了我国警务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变革,为我们将马克思主义民本观和科学发展观付诸公安工作实践找到了现实途径。事实将证明,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警务革命序幕即将拉开之际,对于民本警务思想的探索研究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精髓而获得灵性充满生机,马克思主义哲学精髓也必将通过民本警务思想在中国警务机制建设上的付诸实践而异彩纷呈更显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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