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一个单位名称都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如题所述

  1、操作上随便一个单位名称都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规定上是要规范开具的。
  2、开专票发票需要的资料:
  (1)对方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及电话;
  (4)开户行及账号。
  3、下列情况不能开具:
  (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2016年36号)有关事项规定,下列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货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是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9)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规定,由于纳税人销售单用途预付卡时不能确定实际交易货物项目,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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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7
不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代开。
第2个回答  2016-06-12
不是随便哪个单位都可以开的
1、要实事求是,有真实的经济业务发生的企业
2、购货方要是一般纳税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4-06
不是随便一个单位都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给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非一般纳税人单位要去税务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16-07-06

    不是随便一个单位名称都快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地区不同,要求都会有点变化,譬如上海就要求销售额150以上):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3、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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