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培训协议还有效吗

跟公司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已工作满2年,现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可以要求些什么赔偿?
另外,签劳动合同时另外又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共培训了13天),培训费写明为9万,约定必须工作5年,培训费每年递减10%
如果劳动合同解除了,此培训协议还有效吗?培训协议是否是属于劳动合同的附属协议?
我们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另外,违约金每年只递减10%而不是20%是否不合理?
谢谢,劳烦各位了……

  一、培训协议有效,但是其中的部分条款违法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违约应当赔偿的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服务期五年,按月递减,应付违约金=(服务期月数——已经履行月数)培训费用总金额/60。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只有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形的,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均不得支付违约金。追问

感谢回复……
也就是说 本人没有任何违纪行为,在我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是吧?
或者说 本人不违纪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侵犯我的合法权益在先,所以我不用支付支付违约金,是吧?
谢谢

追答

基本上正确,只是你不违法违纪,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有合法,不能说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

感谢! 已追加10分
问个另外的 问题
签了培训协议,协议未到期如果"我主动提出辞职",且领导又"批准我离职",请问
公司以后还有没有追究我违约金的权力??
(是不是合同解除后,培训协议就夫效了?因为主体不存在了,无法继续履行职责)

如果公司有权力追究但只是嘴上答应不会追究,为防万一,是不是最好写份互不追究责任的协议书之类的?

感谢!盼您回复

追答

如果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辞职,且用动物同意辞职,应当就培训费的问题同时取得一致;如果单位同意你辞职,也未要求你支付培训费,并办理了所有应当办理的解除合同手续,应当视为单位放弃支付培训费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1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在先,你无需支付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你可能还要承担培训违约金。

  培训违约金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你送到培训机构,并支付了培训费用和你的差旅费及生活补助等费用,这个培训是不成立的。
第2个回答  2013-10-10
公司单方面解约,个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培训费。毕竟是企业单方面中止。
第3个回答  2013-10-10
单位提了解除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培训费也不是按双方协商的,应按实际用在你身的上培训费必须有发票,否则不用支 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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